行业自律

山东省建筑施工配电箱企业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则

为提高我省建筑施工配电箱制作水平,增强产品质量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机制,促进建筑施工配电箱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制定本公约。

  • 建筑施工配电箱企业行业自律的宗旨是: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诚信守约,抵制不正当竞争,向建筑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适用的配电箱,保障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

  • 凡是从事建筑施工配电箱生产的企业应成为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会员单位,并自觉遵守本公约。

  •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负责本公约的制定、修改、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  自律约定

 

  • 会员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完善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产品质量控制和信息化管理。

  • 会员单位应按照《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所生产的建筑施工配电箱及其电气开关进行登记备案。

  • 会员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CCC认证的规定和省建筑安全监管的有关要求,选购CCC认证和经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的电器元件和优质的辅助材料,并按照建筑施工配电箱设计参考图集生产制作配电箱。

  • 会员单位应树立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经营观念,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营造良好的建筑施工配电箱生产销售环境。

  • 会员单位应牢固树立客户至上的理念,建立完善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售后回访制度,对所销售的产品实行“三包”,不断改进售后服务工作。

  • 会员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技术素质。

  • 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循商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其他会员单位的商业信誉,不得利用任何不当手段干预或影响建筑施工配电箱销售市场秩序。

  • 会员单位应主动接受建筑施工企业、建设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对反映的问题应及时给予答复或解决。

 

第三章  执行

 

  •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负责会员单位间情况的沟通与交流,监督自律公约的执行,听取并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行业会员单位的合理诉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将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登记备案产品的社会诚信体系,定期收集产品质量、产品售后服务等信息,及时进行诚信考核,建立诚信档案。

  • 会员单位应自觉、模范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对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将给予表彰。

  •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接到行业协会或有关主管部门转交的会员单位违反公约的投诉,经查证属实,对当事会员单位将进行约谈诫勉,并视情节依规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劝其退出协会,并在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官方网站予以通报;对于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  附则

 

  • 本公约已于2014年5月12日经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建筑施工配电箱会员单位通过生效。

  • 本公约生效后,取得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会员资格的单位自取得会员资格之日起,视为自愿加入本公约。